台灣|社會|教師該如何在眾多壓力下捍衛「教學自主」的創新價值?

台灣|社會|教師該如何在眾多壓力下捍衛「教學自主」的創新價值?

10 月 30 日,多數網路媒體都在爭相報導同一個消息,《自由時報》更以「帶學生訪鄭南榕館,優良教師考績乙等」為標題,大篇幅報導現任職於新北市鷺江國小的劉芳君老師,在鼓勵教學創新、教學自主及跨領域學習的十二年國教框架下,被黑化的過程。

議員接獲家長陳情,質疑教師教學的政治目的

如果你還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讓 D 子帶大家重回這起事件的原點,也就是今年 6 月 28 日,劉芳君老師以及同校翁麗淑老師帶領國小高年級學生參訪鄭南榕紀念館,同時針對當時在紀念館所舉辦的「查某人 ê 二二八」攝影展,進行一連串的校外教學活動。

1圖一:孩子在紀念館內觀看《叛逆・自由》紀錄片
孩子在紀念館內觀看《叛逆・自由》。圖/鄭南榕紀念館 提供

然而就在活動圓滿結束過後的一週內(7 月 5 日),劉芳君老師接到學校通知,有新北市議員接獲家長陳情,質疑教師教學方式,認為「到鄭南榕紀念館」參加校外教學的舉動「疑似有政治活動」,並要求學校針對此事進行說明並妥善處理。

當天,因為身為班導師,劉芳君老師被要求於下午三點前回學校進行相關說明,劉老師則以「校方事前知情,也表示贊同,且當時有要事在身」為理由,並未按照學校要求回校說明。

教改鼓勵教師多元創新,出問題卻被校方切割

看到這裡,是不是有人認為,家長的陳情與議員質疑的「政治活動」有其合理性?那是因為某些人去脈絡化的解釋劉芳君老師帶孩子「進入鄭南榕紀念館校外教學」這件事情。

首先,按一般學校規定來說,要帶孩子離開校園進行校外教學,是必須經過學校的審核流程:即便學校的上級同意,還必須與家長說明校外教學的地點、內容及教學意義,並取得家長的同意書才能正式成行。在本案中,全班只有一名孩子因為父母意見相左,不能與班上同學一同前往校外教學(案中未提及該名孩子校外教學當天的狀況,但按一般程序而言,是留在學校自習)。

此外,兩位老師在帶孩子前往校外教學之前,其實做了更多準備:透過事先的教案撰寫,與學校進行課程整合核對,在學校同意的情況下,於出發前融合語文、藝文、社會領域及性平、家庭、生涯發展等議題,進行十二堂參訪前的學習課程,而這些主題的準備是為了延伸出進行「人權教育」的最終目的。

2圖二:孩子在學校進行前導課程。
孩子在學校進行前導課程。圖/鄭南榕紀念館 提供

雖然教育部有所謂人權教育輔導群,希望藉由教育改革讓學生的學習更加多元,但就目前的課綱來說,人權教育議題並非獨立編排,而是融入在各個學科領域與議題之中。正因為劉芳君老師身為導師,所以比起科任老師更有足夠的時間可以整合相關領域的內容,將人權教育議題融入各個領域的教學課程中。且若非對人權教育具有足夠的敏銳度及熱誠,又有誰願意花費額外的時間進行學校沒有要求的課程規劃?

兩位老師為此次教學所撰寫的教案「人權教育多元大進擊」,除了獲得第十屆中小學人權教案徵選設計比賽國小組「優選」的佳績,更被教育部人權教育諮詢暨資源中心收錄在用以推廣的人權教育的資源當中。

然而這樣優良的教案,以及努力執行人權教育理念的教師,卻在這樣的事件中,被議員質疑、被校方切割、被去脈絡化的否定其教學理念與價值,彷彿被台灣現行教育體制打了巴掌。

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是否合理?

根據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按照規定符合資格的教師每年必須接受考核,按其辦法之第四條的考核規定,符合四條之一為甲等、四條之二為乙等、四條之三則為丙等。

圖三:考核辦法比較圖,此圖僅列出甲等與乙等之比較。
考核辦法比較圖,此圖僅列出甲等與乙等之比較。

我們可以針對上圖的一、二條做比較,除了請假天數能有假單為證、曠職也有紀錄可循以外,考核可說是沒有其他的量化標準,全憑委員一人一票產生結果──這樣的制度是否有其被操弄的可能性?進而影響整體教師的權益?

教師考核就如同一般公司行號內的年末考核,根據學校考核委員會(關於委員組成可參考辦法第九條之說明)的評定,表面上的影響是獎金的多寡,但對於一位曾獲優良教師獎的老師而言,被評為乙等,可說是對其教學價值的否定。

在本案中進行人權教育的劉芳君老師,是否因為「沒有按照課表上課(帶孩子進行人權教育)」、「對校務不能確實配合(被議員指名且未出面說明)」等原因,而「被」四條二了呢?

國家的教育改革羅織一個替孩子學習尋找更多出路的假象,嘴上要老師們發揮創意不受限制,私底下則是發生問題一概切割為老師的個人行為,沒有學校或是教育相關單位的支持,是不是以後就沒有老師敢做這樣「創新」的嘗試?

人權教育與歷史事件的真正價值

為什麼人權教育行之有年且受各國借鏡的德國,不會阻止任何孩子進入猶太人受屠殺的紀念館,即便裡面充斥著更多活生生血淋淋的照片及影像紀錄?因為德國深知人權教育的重要性,從小與孩子討論人權、平等、多元價值等議題,讓理解產生,避免歧視。

根據劉芳君老師在臉書的自述,她接獲那名未簽署同意書的家長的電話,家長也在電話那頭針對此事彼此溝通,最後與老師說了對不起,而老師也尊重家長有選擇教育方式的權利,但更強調教師必須做到的不只是照本宣科,而是該如何在能力範圍內帶給孩子更多學習與成長的機會。

圖四:孩子當天在紀念館進行歷史事件排序活動。
孩子當天在紀念館進行歷史事件排序活動。圖/鄭南榕紀念館 提供

所以她和另一位老師設計了這個教案,利用國語課課文中的例子請孩子思考傳統觀念與威權人士並不可盡信之,陪著孩子長出批判性思考的能力:

透過人權繪本的導讀,發展出圖文創作與戲劇演出,幫助孩子對走上街頭的公民權利建構概念:以課本上僅有的幾行對二二八事件的敘述搭配紀念館的「查某人 ê 二二八」攝影展──從歷史事件帶入健康教育課程的單親家庭中孩子的調適;並在前往參訪之前做了鄭南榕的簡述、言論自由日的產生、自由巷的由來;甚至讓孩子在事前以紀念館的攝影展為主軸,分組進行資料搜集、海報製作、導覽練習,在紀念館參訪當天呈現。

圖五:孩子在紀念館將在學校所準備的內容介紹給別組的同學。
孩子在紀念館將在學校所準備的內容介紹給別組的同學。圖/鄭南榕紀念館 提供

老師還做了什麼,孩子們當天還學到了什麼,比起我在這裡所提及的還多上更多。如果某些人認為,鄭南榕就一定與政治掛勾,那麼他們一定從未走入鄭南榕紀念館,所以他看不見孩子能夠感受到的民主歷程與人權價值;如果另外那些人總說,二二八事件的傷痛不該被掀開、孩子那麼小不能夠理解,那麼他一定也從未正視二二八事件在台灣近代史上的教育意義,同時,也不明白孩子在二二八事件中學會的不是傷痛,而是言論自由的可貴與反歧視的重要性。

文|D子

原文刊載於換日線頻道

配合教改「多元創新」:帶生參觀鄭南榕紀念館,卻遭議員質疑、校方切割?

發表留言